汤姆斯·乔哀把我的全部情况都告诉了威廉·布彻。布彻又把这事儿说给伯明翰的三个“会堂”听,从那儿又传到所有的“会堂”,我还听说,后来竟传遍了北英格兰的全部工场。各位,威廉·布彻在他所在的“会堂”做过一次演讲,还把这件申请专利的事说成是把人们变成宪章派的一条途径呢。
不过,我可没那么干。女王法令还得送到设在河滨大道上桑莫塞特公馆的印章局去——印花商店也在那里。印章局的书记搞了一份“供掌玺大臣签署的印章局法令”,我付了他四镑七先令。掌玺大臣的书记又准备了一份“供大法官签署的掌玺大臣法令”,我付给他四镑两先令。“掌玺法令”转到了办理专利的书记手里,誊写好后,我付了他五镑七先令八便士。与此同时,我又付了这件专利的印花税,一整笔三十镑。接着又缴了一笔“专利置匣费”,共九镑零七便士。各位,同样置办专利的匣子,要是到汤姆斯·乔哀那里,他只要收取十八个便士。接着,我缴付了二镑两先令的“大法官财务助理费”。再接下来,我又缴了七镑十三先令的“保管文件夹书记费”。再接着,缴付了十先令的“保管文件夹协理书记费”。再接下来,又重新给大法官付了一镑十一先令六便士。最后,还缴付了十先令六便士的“掌玺大臣助理及封烫火漆助理费”。到这时,我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待了6个礼拜了。这件获得顺利通过的发明已经花掉了我九十六镑六先令十八便士。这还仅仅在国内有效。要是带出联合王国的境界,我就要再花上三百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