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承兑券、丹麦克朗为主体,其他国家的货币,可以流入民间,但不能作为贸易主体。”
阿方斯摇了摇头:“我打个比方,一个荷兰商人,在丹麦订购了一批木材;这批木材的货款,我们支付承兑券,也只收承兑券;
那么,这个荷兰商人汇入的荷盾,就必须在您这儿换成承兑券,足额支付给我们,才能带走这些木材;
而木材商人收到我们的承兑券后,除了他们在丹麦消费的部分,他们想把承兑券换成荷盾,寄回本土,那也需要去银行兑现…”
这么一说,安德普就懂了!
以往的国家贸易,那都是商人自行贸易的,他们爱付什么货币、就付什么货币;但现在不行了,商人要把商品输出国外,就必须使用承兑券!
显而易见,这是一个霸王条款,硬生生的制造了一个贸易壁垒,也增加了两道兑换手续费,顺便还为承兑券提供了信用价值!
可…这跟安德普有什么关系?他只要点头,他就能把这个买卖收入囊中,可以轻而易举的赚到这两道兑换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