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盼望国民待遇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这表明,民办学校及其学生的社会地位正在提高,享受国民待遇有望实现。但是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表明,这种国民待遇目前还是“稀有之物”。
民办大学类型过多,容易招致社会误解
民办大学无法享受国民待遇,与它本身的类型过多有关。许多择校生对民办大学类型并不清楚,从根本上动摇了他们对民办大学的看法。一旦发生误会,就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以辽宁省为例,目前从事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一共有三类:
普通高校的民办二级分院
这类高校具有独立校舍、单独编班、独立办学、独立核算等特点。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生经过高考入学取得学籍。学院与普通高校本部使用同样的本科教学计划组织教学,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