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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开业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公司的,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逾期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经筹建人申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期可延长6个月。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筹建完成后,保险公司可以提出开业申请,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文件:
①开业申请报告;
②中国保监会认可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③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公司部门设置及人员基本构成情况;
④营业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⑤公司章程(草案);
⑥三年经营规划和分保方案;
⑦拟经营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⑧计算机设备、软件配置情况的报告;
⑨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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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的设立
保险公司一旦成立后,随着业务量的扩大,往往要在各地建立分支机构。那么保险公司如何设立分支机构呢?
(1)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采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