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严格执行就业培训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就业准入门槛,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使用。要保障受过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技能及技能证书人群的基本权益,使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都接受过职业教育的系统培训,对劳动组织和劳动环境进行规范和优化,促进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严格要求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报酬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各项社会保险的按时足额缴纳。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鼓励退役士兵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实现更好的就业。
5.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
适应现代职业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首先是强化专业课程建设,借鉴国外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理论,结合我国实际,提高专业课程教学的有效性,既能适应全日制学历教育,也能用于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形成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并应努力实现专业课程的初级、中级到高级的良好衔接,包括技能提高的循序渐进,这应该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的关键所在。同时还应当使职业道德、生源指导、文化知识、理论原理和实践技能等有机地结合在专业的整体学习之中,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全面素质,也为学生能有更多种发展前途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