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特夏还在问:“颁布于……颁布于……(蒲加,告诉我到底是哪一年呀?)”
“一八一四年六月,”首席帮办回答的时候照旧做着他的工作。
事务所的门上有人敲了一下,把冗长累赘的状子里的文句打断了。五个胃口极好,目光炯炯,眼神含讥带讽,小脑袋,卷头发的职员,象唱圣诗一般同时叫了声“进来!”便一齐抬起头来。
蒲加把头埋在公文堆里(法院的俗语叫做废纸),继续写他的账单。
那事务所是一个大房间,装着一般的事务所通用的那种炉子。管子从斜里穿过房间,通到一个底下给堵死了的壁炉烟囱。壁炉架的大理石面上,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面包,三角形的勃里乳饼,新鲜的猪排,玻璃杯,酒瓶,和首席帮办喝巧克力用的杯子。这些食物的腥味,烧得太热的炉子的秽气,和办公室与纸张文件特有的霉味混合之下,便是有只狐狸在那儿,你也不会闻出它的臊臭。地板上已经被职员们带进许多泥巴和雪。靠窗摆着首席帮办用的,盖子可以上下推动的书桌;背靠这书桌的是第二帮办的小桌子。他那时正在跑法院。时间大概在早上八点与九点之间。室内的装饰只有那些黄色的大招贴,无非是不动产扣押的公告,拍卖的公告,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有财产拍卖的公告,预备公断或正式公断的公告;这都算是替一般事务所增光的!首席帮办的位置后面,靠壁放着一口其大无比的文件柜,把墙壁从上到下都占满了,每一格里塞满了卷宗,挂着无数的签条与红线,使诉讼案卷在一切案卷中另有一副面目。底下几格装着旧得发黄的蓝镶边的纸夹,标着大主顾的姓名,他们那些油水充足的案子正在烹调的过程中。乌七八糟的玻璃窗只透进一点儿亮光。并且,二月里巴黎很少事务所在上午十点以前能不点灯写字,因为这种地方的邋遢是我们想象得到的:大家在这儿进出,谁也不在这儿逗留,没有一个人会觉得这么平凡的景象对自己有什么关系。在主人眼里,事务所是一个实验室,在当事人是一个过路的地方,在职员是一个教室:他们都不在乎它的漂亮不漂亮。满是油垢的家具,从一个又一个的代理人手里郑重其事的传下来,某些事务所甚至还有古老的字纸篓,切羊皮纸条的模子,和从夏德莱衙门出来的公文夹;这衙门在前朝的司法机构中等于今日的初级法院。所以这个尘埃遍地,光线不足的事务所,跟别的事务所一样,在当事人看来颇有些不可向迩的成分,使它成为巴黎最可怕的魔窟之一。固然,魔窟还不限于此:潮湿的祭衣室是把人们的祷告当作油盐酱醋一般秤斤掂量,计算价钱的;卖旧货的人堆放破衣服的铺子,是令人看到灯红酒绿,歌衫舞袖的下场,使人生的迷梦为之惊醒的。要没有这两种富有诗意的丑地方,法律事务所便是最可怖的社会工场了。但赌场,法院,娼寮,奖券发行所,全是污秽凌乱,不堪入目的。为什么?也许因为在这等场所,内心的活剧使一个人不在乎演剧的道具;大思想家与野心家的生活所以特别朴素,也不外乎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