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部队自身对待治安则是极其苛暴的,督队也是来自于部队,很自然地传承着这种苛暴的作法。”
曹操不解道:“我不就是让人向他们解释得很好么?应该强调过了,他们要面对的对象不是生死相向的敌人,不过是犯了罪的市民。”
“有的,皇上。但是这些愚民不知道一个字,陛下‘民事法典’太烦琐了,督队根本就不记得了,碰到难对付的局面,多半便不管是非,先打了一顿,然后交给官府。”
曹操:“......”
此时,本来是曹操所指的3名督队成员以及督队按下的人都已快步向曹操走去。见此情景,曹操一挥挥手,向亲卫队示意释放。
他要当面问那些人有什么看法。最初曹操看到东汉军队、治安与防务不分家,就动起脑筋来,把二者割裂开来。
部队仍思战,监军以部队退伍和伤残老兵充任,掌管街道巡逻、维护长安秩序和专司治安事宜。
对此,曹操又根据他对后市交警,警察和种种条文的印象,再加上荀攸的帮助,制定出《民事法典》。随后又成立民事法庭。
东汉民事处理完全取决于官吏,小吏本人的评判,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凭借此法典,可以为官吏和吏员提供标准。
这部法典既为民事法庭判案提供了基础,又为督队办理事务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