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型理论反映了群体间的人格差异,特质理论反映了个体间的人格差异。
第三,类型理论反映了人格更为高层次、概括化的结构,特质理论反映了人格更为细致而具体层次的成分。
第四,人格类型上的差异通常可以通过观察获得,人格特质上的差异要更多通过心理测量来评定。
类型理论与特质理论可有机结合起来,使人格描述完善化。两种理论各有千秋,在描述人格上所做出的贡献都是极其巨大的。
(五)艾森克的人格层次理论如何整合类型理论和特质理论?
类型理论与特质理论描述了人格的不同层次结构,人格心理学生物学流派的代表人物艾森克(Eysenck,1970)在描述人格时,将类型模式与特质模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出了其人格层次理论,使两种模式的特点互为补偿,因而能够更全面、更系统、更富有层次性地描述人格特征。
艾森克认为,人格存在多个层次。根据不同层次对行为影响的范围大小,他把人格分成四种水平:最高层次为“类型层次”,它几乎影响到一个人所有方面的行为,使之和其他的人在各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别。例如,一个外向型的人,他的思想、兴趣、生活方式、社交行为、情绪反应,以及人生观等都会呈现出独特的风格,与内向型的人迥然不同。下一个层次为“特质层次”,其影响范围也很大,但往往只涉及某一方面。例如,具有“害羞”特质的人,在人前会感到不自在、紧张,避免与别人接触和交谈,甚至不敢和别人对视,这些都偏向于社会行为。第三个层次是“习惯反应层次”,其影响范围又小一些,常常只涉及某方面的行为。例如,“爱好艺术”的人,会特别注意与艺术有关的事情。第四个层次是“具体反应水平”,包含一些特定的行为反应,它只和某个情境的某种行为有关(见图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