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温曾仔细研究过中国历代以来的兵制,他发现,主导中国多年的兵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征兵制,这一兵制的好处是,举国皆兵,有事召集,无事务农,兵员素质好,来路清楚,平时军费开支少;但缺点也很明显,兵员都出自农村,如有长期战争,势必影响农业生产。而另一种募兵制,好处是应募的多为无业游民,当兵是职业,训练有素,战斗力强悍,兵员数量和服役时间不受农业生产的限制;可缺点是,要维持庞大的军队,军费开支就很大,招募的士兵大部分来路不明,没有妻儿老小的牵挂,容易当逃兵,也容易叛变。刘伯温的想法是,扬长避短,将武装力量和生产力量结合起来,既可以在战时有军队可用,又可以避免财政负担。于是就有了卫所制。
明代卫所的兵源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朱元璋起事时所指挥的军队,它的班底就是朱元璋当初在郭子仪手下回老家征募的士兵700人;第二种是归附军,包括元政府的投降部队,陈友谅、张士诚等群雄失败后的军队;第三种则是谪发,因犯罪而被罚充军的,也叫思军;第四种,籍选,亦即垛集军,是根据户籍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
这种军事制度一经刘伯温提出,朱元璋确认后,发展迅猛,到1390年时,全国共有卫547个,所2563个,可以参战的士兵达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