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出希望法。
如果纯属私事,你也应该慎重处理,切不可袖手旁观,因为两人私事上的纠纷会直接影响到工作,也要分别召见两人,但和处理公事不同。对于他们之间的私事,你没有必要“明察秋毫”,评定谁是谁非,有许多私事是十分微妙的,看似简单,实则越处理则事情越复杂,可能会扯进来很多旁人,事情越闹越大,定会影响公司的整体工作。
你不妨说:“我不想知道你们之间的那些事,但基于工作我要求你们通力合作,不容许工作受私事的影响,希望你们清楚这一点。”
(4)协商法。
这是一种常见的解决冲突的方法,也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当冲突双方势均力敌,并且理由合理时,适合采用此种方法。具体做法是:中层领导分别了解冲突双方的意见、观点和理由,然后组织一次三方会谈,让冲突双方充分地了解对方的想法.通过有效地沟通,最终达成一致。
(5)拖延法。
双方的冲突不是十分严重,并且是基于认识的冲突,这些冲突如果对工作没有太大的影响,采取拖延法效果较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冲突可能会自然而然地消失。
(6)和平共处法。
对于价值观或宗教信仰的冲突,易采用和平共处法。冲突双方求同存异,学会承认和接受对方的价值观和信仰,这样才能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