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都是假设和推论,如果警员真的将此种假设付诸实践,即春天积雪融化时再来搜寻尸体,那岂不是错过了破案的最佳时机,如果到时还是没有搜索到尸体怎么办?那岂不是要将之前的假设全部推翻,再重新立案侦查。可是证据还会那么容易找到吗?
和其他警员一样,FBI的警员们也会做出以上假设,但是他们不会在一点点证据的基础上就轻易相信自己的假设。他们会做出多种假设,再通过逆向思维将之前的假设全部推翻,然后重新回到案件的原点,提出新的疑问,如:凶手若真的是畏罪自杀,为什么不拖着两具尸体一起跳下悬崖?这样岂不是一了百了?留着尸体反而暴露了自己。畏罪自杀的方式有很多种,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跳崖?雪地上的痕迹,真的就是凶手留下的吗?这些都是他们利用逆向思维得出的疑点。因此,在没有搞清楚案情的来龙去脉之前,FBI的警员们是不会轻易下结论的。
他们沿着悬崖处的痕迹倒着往案发现场走,结果惊奇地发现,原来雪地上的痕迹并非是两名罪犯共同留下的,而只是一名罪犯的,该罪犯亦没有跳下悬崖,畏罪自杀,而是沿着来时的路,折返了回去。因此,雪地上的痕迹是一个人留下的,而这名罪犯就是两名死者中的那名男子。因此,在这起案件中,真正的受害者是那名女子,而她身旁的男子,就是杀死她的凶手。事后,法医给出的尸检报告也证实了:女子比男子提前一个半小时死亡,而作为作案凶器的尖刀上,亦只有男子一个人的指纹。此外,法医还指出,男子死前显然是遭受到了极度的惊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