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种吸引力,即使兼有肉体的与灵智的两方面,还是不足造成美满的婚姻。是理智的婚姻呢抑爱情的婚姻?这倒无关重要。一件婚姻的成功,其主要条件是:在订婚期内,必须有真诚的意志,以缔结永恒的夫妇。我们的前辈以金钱结合的婚姻所以难得是真正的婚姻的缘故,因为男子订婚时想着他所娶的是奁资,不是永久的妻子,“如果他使我厌烦,我可以爱别的。”以欲愿缔结的婚姻,若在未婚夫妇心中当作是一种尝试的经验,那么亦会发生同样的危险。
“每个人应当自己默誓,应当把起伏不定的吸引力永远固定。”“我和她或他终生缔结了;我已选定了;今后我的目的不复是寻访使我欢喜的人,而是要使我选定的人欢喜。”想到这种木已成舟的念头,固然觉得可怕,但唯有这木已成舟的定案才能造成婚姻啊。如果誓约不是绝对的,夫妇即极少幸福的机会,因为他们在第一次遇到的阻碍上和共同生活的无可避免的困难上,即有决裂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