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负责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这些职务包括室官衙营造修缮、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等,比如,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
俸禄制度有何演变
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食君之禄,担君之忧”,此处的“禄”指的就是官员们从朝廷获得的和自己的品级相应的俸禄,俸禄也就是朝廷给官员们发的“工资”。现代人的劳动报酬主要是钱币,但是就古人来说,形式却比较多,除了钱币,还有土地、实物等。
先秦时期,官员俸禄主要是土地和实物。因为周天子给诸侯、卿、士等分封田邑,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分封制”,因为这种制度所以就产生了“分田制禄”。同时,因为这种分封是世袭的,所以属于终身化。每个人根据自己袭得等级的不同,彼此的田邑范围也不同。而在春秋之后逐渐实行了谷禄制,到了战国更是普及,而这时,官禄也以“担”或“石”来衡量。但是,随着世袭制的逐渐取消,以军功贡献大小来定俸的俸制逐渐建立,也就出现了军功爵制。同时,封地上的农民,因土地日渐私有,除交纳官府赋税,余则为自己所有。因此也逐渐出现了雇用制。但是,无论是前者和后者,我们都要清楚,除了封地里的官员外,中央和地方官员的俸禄一律由国家发放,这一点不变。这种官吏以秩石分等次的俸禄定制,我们将之称为秩石制。所以,这个时候不像后世以“品”来定官员等级,而是以粮食的“石”来定,比如“百石之官”“千石之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