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机能和基本需要也比拉丁人的粗鲁;行动和精神似乎完全受物质和肉体控制。他们非常好吃,近于专吃生肉的野兽。你们不妨把英国人与荷兰人的胃口,同法国人与意大利人的胃口作个比较,到过那地方的人都该记得那边客饭的菜多么丰富;伦敦,鹿特丹或盎凡尔斯的一个居民,一天好几次,若无其事的吞下不知多少食物,尤其是肉类。英国小说老是提到吃饭,最多情的女主角到第三卷末了已经喝过无数杯的茶,吃过无数块的牛油面包,夹肉面包和鸡鸭家禽。气候对这一点大有关系;拉丁民族的乡下人只要一碗汤,或者一块涂蒜泥的面包,或者半盘面条,在北方的浓雾之下,这么一点儿食物是不够的。――由于同样的原因,日耳曼人喜欢烈性饮料。塔西德已经注意到这一点,以后我常常要引用一个十六世纪时亲眼目睹的证人,路多维谷·琪契阿提尼的记载,他提起比利时人和荷兰人时说:“几乎所有的人都有酗酒的倾向,他们嗜酒若命,不仅晚上,有时连白天也狂饮无度。”现在美洲,欧洲,在大多数日耳曼族的国家,纵酒是普遍的恶习;自杀和精神病一半都由纵酒促成。即使安分守已的人,中等阶级的人,喝酒的嗜好也很强。在德国和英国,一个有教养的人饭后带些醉意并不有失体统;每隔一些时候还会大醉一次呢;相反,那在我国是一个污点,在意大利是可耻的;而在上一世纪的西班牙,被人称为醉鬼是莫大的侮辱,决斗还不足以洗雪,非把对方杀死不可。在日耳曼人的乡上可绝对没有这样的事。那边酒店林立,顾客盈门,无数的零售商出卖各种啤酒和烈性饮料,可见群众的嗜好。阿姆斯特丹有的是小铺子,摆着湛亮的酒桶,只看见人们把白的,黄的,绿的,棕色的酒精一杯接一杯的灌下去,酒里往往还加生姜和胡椒,增加刺激。晚上九点,布鲁塞尔随便哪一家酒店,在棕色的木桌子周围转来转去的尽是卖蟹,卖咸面包,卖煮熟鸡子的小贩;顾客安安静静坐着,各管各的,有时成双作对,多半一声不出,抽着烟,吃着东西,大口大口的喝着啤酒,不时还夹一盅烈酒。在营养丰富的食物和大量的饮料把人身上的组织更新的时候,在肠胃满足而浑身也跟着舒畅的时候,他们不声不响的体味暖烘烘的感觉和饱食的乐趣:那个境界你们也不难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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