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在什么地方?”
“剑桥,牛津路三号。”我说。
“跟我来,小姐,你永远走不到牛津路去。”他不肯放我,“到警署来坐一下。”
“好好,”我说,“我跟你去。”
“你家里的电话号码,小姐。”
我报上去。“我姓姜。”我再补上姓名。
“我们很快就知道你是否在说谎了。”他向我眨眨眼。
“请。”我说。
电话拨通,来听电话的显然是辛普森太太,问清楚首尾之后,她在那边大嚷,我用手掩住脸,我很疲倦,想喝酒,想洗澡。
那警察放下电话说:“小姐,你家里人说马上来接你,”他声音里透着惊异,“叫你坐着别动。”
我说:“我有别的事要做,从剑桥到这里,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不习惯坐在这里等,你不能拘留我。”
“可是你家人——”
“我家人与我会有交代。”我站起来。
他只好眼巴巴地看我走出去。
我一直走到火车站,摸口袋里的钱买车票,上车。在火车的洗手间看到镜子,自己都吓一跳。十镑,我的确只值十镑,多一个便土也没有:半褪的脂粉,苍白的面孔,蓬松的头发……我不忍再看下去,眼泪簌簌地流下来,没有人能伤我的心,可是我自己能够。三年短短的一千日,我竟能老成这个样子,我是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