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过程实际上就是类目化过程。类目化有五种认知功能:①对表面不同的事物作出相同的反应,使复杂环境简化。②使人认识事物。不能分类,则不能认识事物,也不能交流知觉经验。③减少必要的经常性学习。其方式有二:其一不必有实际的新学习便能认识对象,其二个人可以超越给定的信息。④为工具性活动提供方向。例如,能将猎物归类,就认识了猎物,从而进行适当的狩猎活动。⑤有助于将事物相互关联,进行分类。这也就是布鲁纳所提出的类目编码系统。
布鲁纳认为,人要记住一些具体类目,通常有必要回忆其所属的编码系统。在布鲁纳看来,一切知识都是按编码系统排列和组织的,这种各部分存在联系的知识,使人能够超越给定的信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他主张,应当向学生提供具体的东西,以便他们“发现”自己的编码系统。
(2)学习的过程。布鲁纳认为:“学习一门学科看来包含着三个几乎同时发生的过程。”这就是:新知识的习得、知识的转化和评价。
学习活动首先是新知识的习得。布鲁纳认为,新知识可能是学生以前知识的精炼,也可能与原有知识相违背,获得了新知识以后,还要对它进行转化。我们可以超越给定的信息,运用外推法(extrapolation)、内推法(interpolation)或变换法(conversion)将它们变成另外的形式,以适合新任务。转化的作用在于获得更多的知识。评价是对知识转化的一种检查,通过评价,可以核对我们处理知识的方法是否适合新的任务,或者运用得是否正确。因此,评价通常包含对知识的合理性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