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假设是罪犯刺死趴在沙发上的刘科后,再把刘科翻过来扔在地上,可整个现场都仔细查看了,沙发的面上,是没有一滴血迹的。
便只有一个可能,罪犯是先刺进刘科的身体,再把刘科抬到地上,最后把凶器第二次从背后刺穿刘科的身体。可这种过程,完全没有了一点点逻辑性,人都杀了,还要弄这么复杂干吗呢?
说到这,上菜的进来了,何队把啤酒起开,给我倒上。服务员出包房,何队继续道:“另外,这凶器也真他妈的古怪,居然就是一根峨眉刺,只是另一端断了罢了,有必要这么麻烦吗?这刺杀的过程,整个就是一个匪夷所思的过程。杀个人杀得这么古怪,好像害怕弄脏沙发一般,咱还真没见识过。”
我点点头,看着何队,说:“不是说罪犯当晚就给逮到了吗?审起来没进展吗?”
何队一仰脖子,把一杯啤酒给一口喝了,说:“那叫逮罪犯吗?胡乱抓个人便赌运气想破案,哪里有这种好事!只是这李小军,也不是什么好鸟罢了。”
我便打听起小军的事来,何队见已经说开了,便也没瞒我啥,继续说了起来。
当时了解了在包房里刘科和李小军吵架的事,钟大队就派了三个人去李小军家,到了他家,那小子父母说李小军还没回。队里本就只是想找李小军了解了解情况,见不在家,三个伙计便下了楼,走到楼道里,居然就看见个大高个,头上湿漉漉地正往楼上走。小杨随口叫了声李小军,谁知道这大个子想都没想就应了一声。小杨他们便上前逮他,这家伙居然手脚挺灵敏的,直接把小杨给撂倒在地上。多亏咱队里的也都不是吃斋的,一个回合就把这孙子给铐上了,这孙子还大吼大叫:“干嘛啊?干嘛啊?”便给逮回了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