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时期代表性的主要案件如下:
《孙嘉淦伪奏稿案》
乾隆十五年,社会上流传所谓孙嘉淦伪奏稿。孙曾官至部尚书,署翰林院学士,生性耿直,敢于犯颜直谏,很有社会声望。因此有人冒其名写奏稿,指责乾隆“五不解十大过”(据后来所传,说奏稿主要内容是批评乾隆南巡扰民,奢侈浪费和奖罚不公等)。乾隆大怒,说:“此案文诬谤朕躬,全属虚捏。”他命令负责追查此案的侍郎钱陈群“不得存稿,若欲留以取巧沽名,将来别经发现,并尔子将不保首领”。他下令各省巡抚各级官员严查伪稿炮制者和传布者。至同年十一月,仅四川就逮捕了疑犯二百八十多人。山东曾发现伪奏稿,山东巡抚认为“毋庸深究”,被乾隆革职查办;御史书成上疏委婉提出劝阻,说此案旷日持久,“株连终所难免”,恳将现在人犯悉行免释。乾隆读后勃然大怒,连降二道谕旨申斥为“丧心病狂之言”,书成遭革职服苦役处分。自此无人敢谏。
在连续追查过程中,“情伪百出,有挟仇诬报者,有受嘱开脱者,有畏刑伪承者,甚至教供串供,附会迁就,株连扰累”。总之,因此案弄得人心惶惶。乾隆十七年十二月,江西巡抚鄂昌奏报长淮千总卢鲁生父子传抄伪稿;逾月,军机大臣在刑讯诱供中得知南昌守备刘时达父子同谋。乾隆十八年三月,卢鲁生被凌迟,刘时达等俱定秋后裁决,亲属照便连坐。办案和审讯不力的大员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丁适让、知府戚振鹭等俱被革职拿问,交刑部论罪;连两江总督喀尔吉善、漕运总督瑚宝也被革职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