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的第二个回答包含在他用来说明这个案例的差异图中[61]:
这表明(2)和(1)一样好。按照这个图,(1)会是45度对角线上的某些点,(2)会是穿越这个点的水平线。由于这是一个差异图,所有在这条线上的点都一样好。如罗尔斯所写,“无论这些人的状况改善了多少,按照差异原则的观点来看这没有收益,除非其他人也得到收益”。按照这种原则,没有“收益”,但正如这个差异图所蕴含的那样,也没有“损失”。然而在这个部分稍后处,罗尔斯写道:“差异原则与效益原则是相匹配的。”这就蕴涵着(2)比(1)好。与(1)相比,(2)对某些人较好,但对任何人都不会较差。
考虑到罗尔斯的进一步假设以及他的原则的用法,这种不一致性在实际中没有什么损害。但作为理论的目标来说,值得问一下这三个回答哪一个是罗尔斯的真正观点。如果他接受第一个或第二个回答,那么他就不能拥有优先论的一个版本。这会影响到可以用来为他的观点进行辩护或反对他的观点的那些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