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一人的力量非常有限,但是,毕竟给许多明军官兵腾出了时间,于是,步枪军再次大展宏图雄威,瞄准敌人正在牛叉的人,连连开枪射击了。
重骑兵虽然威力猛烈,可是,一旦接触状态之中,速度就缓慢了。比之刚才的轻骑兵,更为明军步枪所喜爱。
砰!砰,不是步枪子弹,而是两记清军的狼牙棒重击,搞得毛仲很被动。哗!又一个家伙偷袭过来,竟然将毛仲的战马给打掉了脑袋!
毛仲滚下了战马,同时将狼牙棒一甩,直接将一名敌人砸得惨叫一声,他自己却如附骨之蛆一样,粘到了另外一名敌人的马边,匕首一抖,戳进了那家伙的大腿里。狠狠地搅拌。
“啊!”敌人痛嚎一声,本能地丢弃了大棒。
毛仲抢过大棒,狠狠一抡,噗。将之打成了破烂的西红柿。
前面骑兵乱战,后面明军步枪军成为点名报销敌人的主力,很快,他们就熟练起来,在马上一发一发地射击,将远远近近的敌人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