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的过程是由黑格尔哲学体系的三个部分或者说三大阶段即逻辑学所讲的概念、自然哲学所讲的自然、精神哲学所讲的人的精神来完成的。为了简捷起见,这里且举精神哲学部分来说明在黑格尔哲学中有限的个人精神是如何通过漫长曲折道路以达到无限的“绝对精神”的。
黑格尔在精神哲学部分中把人的精神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三大阶段。“主观精神”是指个人的精神,它又分为三个小的阶段,这三个小阶段大体上是个人的意识从最原始的、与禽共同的、低级的、模糊的主客不分状态经过区分主客到达初步的主客统一的过程。但即使是个人精神的最高阶段,也仍然具有有限性。个人的精神为了要实现自己,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亦即否定自身,并从而获得自己的无限性。有限精神的这种真理就是绝对精神”[3]。从个人的有限精神到绝对精神之间还需经过“客观精神”,即个人精神的外部表现如法律、道德、社会(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国家是“客观精神”范围内最高的主客统一、最高的主体性和自由。但“客观精神”范围内的主体性和自由,例如政治上的自由仍然是有限的,因此,人的精神的发展必须超出社会历史即整个“客观精神”的阶段,进入“绝对精神”的领域,在此领域中最高的主客统一才得以最终完成,这里的主体性才是无限的,自由也得到了最后的最完满的实现。至此,人与“绝对精神”同一,有限者的个人达到了“真无限”,这样的人乃是最真实、最完满的人。“绝对精神”还有其本身的发展阶段:第一是艺术的阶段,即以直接感性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第二是宗教的阶段,即以表象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第三也是最高的是哲学的阶段,它以概念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黑格尔认为艺术、宗教都各有其有限性,只有“纯思维”或“无限的思维”及其产物“纯概念”才是最高的“真无限”。黑格尔说:“须知,一说到思维,我们必须把有限的、单纯理智的思维与无限的理性的思维区别开。”“思维是有限的,只有当它停留在有限的规定里,并且认这些有限规定为究竟至极的东西。反之,无限的或思辨的思维,一方面同样是有规定的,但一方面即在规定和限制过程之中扬弃了规定和限制的缺陷。所以无限并不似通常所想象的那样,被看成一种抽象的往外伸张和无穷的往外伸张”。“纯粹思维本身是没有限制的”。“哲学思维”不同于“一般思维”,它“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我、思维,是无限的。因为当我思维时,我便与一个对象发生关系,而对象就是我自己本身。”[4]“无限的思维”之所以能达到无限的自由,正是因为它“不依赖他物”,“除了在思维中外,在任何别的东西中精神都达不到这种自由。譬如在直观里,在感觉里,我发现我自己是被决定的而不是自由的……只有在思维中,一切异己性都透明了,消失了,精神在这里是绝对自由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