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构投资者》的评价方法
《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自1979年以来持续通过期刊以及公司网站对外发布国家信用评级结果。其发布的风险等级表是该杂志向活跃在国际金融界的75~100个大的国际商业银行进行咨询、调查的综合结果。每个被咨询的银行要对所有国家的信誉地位,即风险状况进行评分,分数以0~100表示。0分表示该国的信誉极差、风险大,100分表示该国的国家信誉极好、风险小。这种评价方法重点考虑具有健全的国际风险分析体系的大银行以及“风险暴露”最大的银行的意见,因而直接反映银行界的看法。《机构投资者》的更新周期为6个月,其调查列出了国家风险的9大要素:经济展望、债务、金融储备/资本账目、财政政策、政治展望、资本市场的准入度、贸易收支、流入的证券投资、外国直接投资。《机构投资者》在计算总分时并不是简单地对这9大要素取平均值,而是取加权平均值,其权重的计算需要被调查者先对这9大要素进行排序,再依序取权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