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情况是怎么造成的呢?答案有两个部分,而每一个部分都与启蒙运动及其随后的历史有关。为公共领域的争论提高合理证明的标准和方法——通过这些标准和方法,每一生活领域里的行动之选择性方针都可以评定为正义的或非正义的、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开明的或不开明的——乃是启蒙运动的一个主要志向,这一志向的系统贯彻本身曾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人们希望理性能够取代权威和传统。合理证明只求助于这样一些原则,它们是任何有理性的个人都不可否认的,因而也是独立于所有社会与文化特殊性之外的,而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把这些社会和文化的特殊性当成特殊时空中纯粹偶然的理性的外饰。而且,这种合理证明可能不外乎是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所说的那种东西,即它是在后启蒙运动的文化与社会秩序中,逐渐为人们所接受的那种东西,至少是为广大的文化人所接受的那种东西。
然而,无论是启蒙运动的思想家,还是他们的继承者们,对于那些所有有理性的个人都不会否认的原则究竟是什么都无法达到一致。“百科全书”派的作者们提出了一种答案;卢梭提出了第二种答案;边沁提出了第三种答案;康德提出了第四种答案;苏格兰常识派哲学家和他们的法国信徒与美国信徒们却提出了第五种答案。在随后的历史中,也没有能减少这种分歧的程度,而毋宁扩大了这种分歧。结果,启蒙运动的遗产便成了一种被证明是不可能实现的一个合理证明之理想的临时规定。而且,关键是因此推导出在我们的文化内使确信与合理证明达于统一的无能性。在那种学院派哲学内部,继承启蒙运动哲学对合理证明本性之探讨的后裔们的研究,虽日益精致,却依然是众说纷纭。在文化生活、政治生活、道德生活和宗教生活中,后启蒙运动的确信却在合理性探究之外有效地获得了她自身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