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的是他的住处,在哪儿?”她又问。
“这我真不知道。”歹徒回答。
她没有多说一句废话,短刀一抽,歹徒翻身栽倒。
“走,去织锦市街。”她说。
我们没去管那个衣着单薄的被劫持少女,因为那是110警察的工作范围。
沿着饮虎池街向西直走,过一个路口,就是织锦市街。
摩托车一直到了织锦市深处,贴着五龙潭公园的西墙停下。
“大概再过十分钟,早起遛弯打拳的人就要出门了。在这里,我还要杀三个人。”她说。
我不赞成杀人,但我却无法劝阻她。每个成年人的世界观都已经形成,也许在她心中,杀人、逐凶就是替天行道的正义之事,并不需要遵从现代社会中报警、举证、审判、枪决那一套繁文缛节。
如果换成是我,我可能会点到为止,废了敌人一手一脚就行,只要他们就无法继续作恶就行。
“每个人都有权力做自己要做的事。”我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既不指责她,也不鼓励她。
“杀人是最无奈的事,也是解决问题的最笨重办法。可惜,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人能够告诉我——不杀人怎么救人?歹徒跟百姓是完全对立的,水火不能并存。不杀他们,良善之辈就永远受欺负,即使诉诸法律,也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伸张正义,只会招致更疯狂的报复。于是,我不得不采取更直接的手段,一刀杀之,永绝后患。”她继续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