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临时政府成立后六个月,即应召集议会。这时候,因为来不及,由参议院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修改为《临时约法》。于三月十一日公布。依照《临时约法》,本法施行后十个月内,应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于是由参议院制定《国会组织法》、《参众两院选举法》,据以选举、召集。于二年四月八日成立。
当袁世凯当选后,孙中山知道新旧势力,一时不易合作,主张革命党人,退居在野的地位,而自己愿意专办实业。但是这时候的革命党人,步调未能一致。于是同盟会于元年八月,改组为国民党——从革命团体变为政党。此时国民党的宗旨,近于急进,其主张偏于分权。其倾于保守,而主张扩张中央政府的权力的,则集合而为共和党。国会选举,参众两院,都以国民党占多数。共和党乃和统一党、民主党合并而成进步党。在众院中,席数差足相敌,而在参院中,则仍以国民党占多数。此时进步党是接近于政府的,国民党则与政府立于反对的地位。当国民党未成立时,袁世凯和唐绍仪内阁的同盟会阁员,已有龃龉。[1]到国民党改组完成,国会开幕之后,两者间隔阂的情势,就更形显著了。
但是政治既未上轨道,则借为政争武器的,自然还不是议会中的议席,而是实力。以实力论,自然北政府为强。当孙中山辞职之后,曾在南京设留守府,以黄兴为留守,然未久即撤消。此时民党中人为都督的,只有安徽的柏文蔚、江西的李烈钧、湖南的谭延闿、福建的孙道仁、广东的胡汉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