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是行动的理论。但是,如果行动不是工作和斗争的话,它就是抽象的。例如,救一个溺水的婴儿。荒谬。具体的问题:在农民战争中,路德应该放弃农民吗?[26]
“每一个人在它所崇拜的神中尊敬他自身,在相信他认识到了神圣者的过程中,他逐渐认识了他自身。”科热夫:《黑格尔作品导读》。[27]
事实上,辩证法是一个非存在的术语。第一,对境况的谋划,处于神圣的注视形式中的他人的本质。第二,为了将它作为一个客体来确定,在活着的自我上回到本质化的自我。因此,共同体的双重代表。
第二种愚蠢:力量和行动。伦理学必须导致行动。区分力量和可能性。
与自我的关系
对宗教信徒的分析与(基督教)团体的关系
与世界的关系
作为不诚的信念
作为零的世界
对精神上的事物和不可能的事物的混淆
宗教的范畴
不诚对超越性的利用(一个人具有比一个人多得多的东西)
其自身对世界的主张。存在之上的存在,等等。
目的:在第四维中胜利。雅斯贝斯和失败。[28]
宗教的超越性:超越行为的本质。
基督教徒的虚假平等和虚假自由:所有人作为同一主人的奴隶都是平等的。在一种其原则是主人(上帝)的宗教中怎么可能存在自由?(我们)完全属于创造了我们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