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应注意到,人们对薛涛此诗的另一些看法,比如什么“无雌声”“妓中翘楚也”等,则是带有某种性别偏见的似是而非之说,不可苟同。
井栏砂宿遇夜客[1]
李涉
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2]。
他时不用逃名姓[3],世上如今半是君[4]。
[注释]
[1]夜客:盗贼的代称。
[2]绿林豪客:绿林和豪客二者均指强盗。
[3]逃名姓:逃名,即逃避声名。
[4]君:这里字面上指绿林豪客,其深层语义或另有所指。
[点评]
这是一首本事诗,事情的经过详见《唐诗纪事》卷四六。其大意是:李涉曾过九江,至皖口(即今安徽安庆以西的皖河入长江之口)遇盗。盗首知是太常博士李涉,遂说久闻诗名,愿题一篇足矣。李涉便以此诗赠之,盗首厚馈而去。
对此诗不妨从题目说起:在李涉投宿一个叫作井栏砂的江边小村时,遇到了盗贼。当时潇潇暮雨笼罩着寂静的江村,绿林豪客竟知道我李涉是何许人!这样,日后我也用不着再逃避名声了,因为如今社会上有一半是像你们这样的人!
诗的格调是风趣幽默的,但其背后却给人以多种联想:首先,这伙强盗很尊重文人墨客,莫非他们是被腐朽的科举制度所逼才铤而走险的,从而对文人有一种恻隐之心;其次,对李涉的生卒年虽不得而知,但他主要活动于元和至宝历(806—827)前后这段时间。这时的唐朝社会,尚未到大规模的官逼民反的地步,所以第四句的“君”字或许另有所讽;第三,强盗成了诗人的“知己”,诗人不但不引以为耻,反而颇为自得,这或许是对当时社会贤愚不分、是非不明的一种揭露和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