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洋债用于军需粮饷,本来是国家的责任,但这两笔计一千多万的债务风险,却都落在胡雪岩一个人身上。光绪四年左宗棠为借洋债上奏朝廷,一个月以后接到朝廷批复,批复上就说:“借用商款,息银既重,各省关每年除划还本息外,京协各饷,更属无从筹措,本系万不得已之计。此次杂念左宗棠筹办军务,事在垂成,准照所议办理。嗣后无论何项急需,不得动辄息借商款,至贻后果。”此批复中所说“京协各饷”即“京饷”,是京内的各项开支。因你们息借商款,以至京内各项开支都无从筹措,自然还款也就不能帮你们了。朝廷是一推六二五,对这笔借款采取了“概不负责”的态度。这样,借款的风险无形之中都加到了出面商借的胡雪岩一人肩上。因为虽然.这两笔借款都由各省解陕的协饷还付,但协饷解到时间不能。一定,而且原议解汇的协饷还有可能被取消。协饷不到。无法还款,洋行自然是找胡雪岩,而胡雪岩为了自己的信用,也必须尽力筹措还款。正常情况下,以胡雪岩的财力当然问题不大,但局势如果发生变化,后果必将不堪设想。
在乱世之中要以一人之力而担国家的债务,这是没有为自己绸缪计划。而在局势已经发生变化,上海市面已经极为萧条,市面存银仅百万两的情况下,特别是此时李鸿章要整掉胡雪岩的端倪已现,他又接受为左宗棠筹集近五十万粮饷任务,更是没有为自己留下一点退路。而在这种情况下,胡雪岩还决心在生丝生意上与洋人一拼到底,“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不肯将囤积的丝、茧脱货求现,则是不仅不留退路,甚至是自己将自己的退路堵死而致背水一战。这样,风波突起之时,也就除了破产查封清偿之外,别无它路了。